7月11日,澎湃新闻获悉,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自8月1日起,保定市降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最高额度。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对于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低贷款额度40万元。
对于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对于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以及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对于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100万元。
此外,新政增加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测定缴存职工可贷额度。在具备正常还款能力情况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可贷额度按账户余额10倍乘以缴存时间系数核定,缴存时间系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