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8月31日电 (孙睿)记者31日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青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通过排查转供电主体,纠正查处了近千户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责令转供电主体清退多收电费1.43亿元,收缴罚款195.24万元,青海全省转供电价格大幅降低。
据介绍,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如果终端用户的电费不是直接交给供电公司,而是交给转供电主体,就为转供电了。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他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
为落实国家电价降费政策,减轻电力用户负担,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问题整改工作。
今年年初,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专题部署该省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内转供电主体数量,建立转供电价格监管信息台账,全面排查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情况。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对涉及面广、用户量大的转供电主体直查,查处1起转供电环节收取电力服务费、在电价中加收其他费用的案件,责令退还多收电费141.56万元,没收未退还电费2.22万元,收缴罚款124.11万元。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12起有一定影响的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案件,责令退还多收电费1937.14万元,收缴罚款73.35万元。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局将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组织全省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检查,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各类违规加价问题,确保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常态化。并利用12315收集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线索,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案件。对用户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等情节严重的主体,加大处罚力度,予以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果,确保国家电价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