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创新形式,实现了票面信息的全面数字化。这一新型发票采用全国统一赋号、智能授予开票额度的方式,并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在征税与纳税人之间自动流转信息,极大提升了发票处理的效率。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
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
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数电发票在法律效力上与纸质发票等同,确保了其合法性和权威性。纳税人只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利用其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的“发票业务”功能,即可完成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及用途勾选等操作,无需再跨越多个平台,操作更加便捷。
数电发票取消了特定版式,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数电发票的样式可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