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大数据的合理应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大数据营销差异化现象调查。
问卷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结合体验调查的方式开展。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技术在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利弊相当。受访者对大数据技术的看法呈现双刃剑效应,其中:
33.5%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应用利大于弊
20.2%的受访者认为弊大于利
34.2%的受访者认为利弊相当
大数据“杀熟”现象引关注
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商平台、在线旅游、出行等服务提供商根据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浏览记录等个人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不同用户显示不同价格或提供不同服务。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大数据“杀熟”现象,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立法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大数据应用的监管,明确禁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物、出行等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被大数据“杀熟”。
3. 平台自律:电商平台、在线旅游和出行服务平台等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消费者,避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杀熟”。
4. 技术创新: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开发更为公平、透明的大数据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1. 加强立法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大数据应用的监管,明确禁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物、出行等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被大数据“杀熟”。
3. 平台自律:电商平台、在线旅游和出行服务平台等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消费者,避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杀熟”。
4. 技术创新: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开发更为公平、透明的大数据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