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绝味食品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至2023年,绝味食品3次被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2021年11月,上交所对绝味食品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绝味食品签订的一起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的净利润已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告,也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2年9月,绝味食品再度因为有关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2023年8月,绝味食品收到监管警示的原因是: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绝味食品的主要营收来自鲜货类产品,其中,禽类制品、畜类产品、蔬菜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4.78亿元、2727万元、6.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7.52%、4.9%、33.46%。截至2023年年底,绝味食品在中国大陆地区门店总数15950家(不含港澳台及海外市场),全年净增长874家。
2024年Q1绝味食品实现营收16.95亿元,同比下降7%;归母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有4.4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