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更新,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动是在“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了五项个人所得,具体包括: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这一更新使得个人所得税APP能够显示更多的个人所得项目,从而让纳税人能够更全面地查看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而此次新增的显示项目主要是为了提供更详细的查询和展示功能,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这意味着,纳税人现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和了解更多类型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包括那些之前可能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的收入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展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此次更新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均可以在个税APP上查询、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