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2日电 (喇小飞)9月1日晚间的新疆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庆华回应伊犁州群众关注的贷款和征信问题时称,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刘庆华说,伊犁州组织28家银行,帮助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指导各银行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到期但还款困难的,做到能延快延,保持信贷支持的稳定性。疫情期间,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为9家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373.87万元,支持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大信贷投放1.87亿元,为1家法人银行发放再贷款3000万元。
刘庆华表示,伊犁州简化疫情期间贷款流程,个人和企业生产经营如需贷款,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方式进行贷款申请,银行将快速进行审批、发放,并启动特殊时期贷款容缺机制。疫情期间,各银行为静态管理区域发放个人贷款2.66万笔6.84亿元、企业贷款169户17.26亿元、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1306户1.22亿元。
她说,伊犁州放宽延期政策。各银行及时受理延期申请,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银行也将根据困难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展期、续贷等延期方式,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以上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疫情发生以来,各银行为有还款困难的1292笔2.66亿元个人贷款、48户7798万元企业贷款、216户2332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办理了延期还本付息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