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在线消息: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小米公司与丹阳市理想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小米公司诉称该眼镜店侵犯MI商标专用权,索赔80万元。
法院查明,眼镜店曾申报出口含MI商标货物134934个,价值483238元,目前该批货物已被全部没收,法院认为小米公司为MI商标注册人,眼镜店MI标识与小米公司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判决结果为,眼镜公司赔偿小米公司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