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5日获悉,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新模式落地应用,工信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据悉,结合现阶段我国网络安全保险现有险种,本次试点险种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和网络安全责任类保险两大类。
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第一方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内容包括直接物理损失、营业中断损失、数据资产重置费用、硬件改善成本、应急处置费用,以及因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公关费用、法律费用等。
网络安全责任类保险,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引起的对第三方个人或机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内容包括数据泄露责任、网络安全事件责任、媒体侵权责任、外包商相关责任、产品责任或技术服务职业责任等。
通过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可以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流程机制,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创新一批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培育一批优质网络安全保险机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安全保险解决方案。(记者 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