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即将结束,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违者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
维护市场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基本职责,为贯彻落实《民法典》规定,进一步推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依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对2010年施行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颁布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行为,以及经营者就格式条款向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义务,办法作出详细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