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严格落实统计调查制度。根据部门统计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各地区要依据修订后的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调查,进行数据核算,确保全国核算方法的统一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核算结果的可比性。
《通知》指出,加强数据共建共享。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社会物流统计核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地区相关部门要配合提供统计核算所需数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完善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建立全国数据与地方数据的共建共享机制。各地区要及时上报物流统计及重点企业调查资料。
此外,《通知》称加强冷链物流统计监测。“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组织一次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全面摸清行业底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在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基础上,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龙头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等,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组织开展冷链物流发展综合性指数研究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