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化残疾人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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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09:28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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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华)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优化残疾人技能评价方式助力技能成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残疾人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过程服务、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优化,助力残疾人走技能成才之路。

当前,职业技能评价载体及评价方式与残疾人实际不相适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需求日趋迫切。优化残疾人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是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为此,安徽省结合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和操作流程,参照相关国家标准,结合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数据情况,将残疾人评价对象大致分为肢体、视力、听力及言语、轻度智力残疾等具体情形。

在理论知识科目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视力残疾人考试应当提供盲文试卷、读屏软件、语音播报设备或助视工具。听力及言语残疾人考试应当配备手语翻译或文字转写服务,考场指令采用文字提示或视觉辅助。轻度智力残疾人考试时应当简化考试指令,提供“读题辅助员”协助理解题目等。

操作技能科目根据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适当放宽考试时间。其中,肢体残疾人考试应当配备轮椅操作工位,提供轮椅或无障碍扶手等辅助工具。多重残疾人考试时应当结合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肢体、视力、听力及言语残疾人的适配措施,提供以上适配范围内的个性化支持服务。

据了解,安徽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残疾人技能评价工作将突出服务导向,彰显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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