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裴龙翔)5月15日,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出台,提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快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推进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开展技能评价。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面向本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进行自主评价,也可按规定对建立校企合作协议的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或根据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企业的委托提供评价服务;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同时,上海还将加快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系统推进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明确,将支持在该市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如企业、社团、院校、民非等)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原则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探索建立示范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挥优质评价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
上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区域技能评价工作的备案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督导等。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负责在国家公布的可备案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内组织开展技能评价,并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
据悉,上海市、区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数据比对、远程监控、调取资料等方式,对技能评价活动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定期开展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和备案期满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探索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