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经无证荐股被罚没超1100万元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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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4:38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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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消息 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显示,深圳云财经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证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财经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1100余万元。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表示,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深圳监管局对云财经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云财经及黄拓等5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云财经、黄拓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云财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至2019年期间,云财经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经营“涨停先驱者”“早盘捉妖”“N型反转大师”“搓揉优选大师”“研报大师”等软件产品(以下统称软件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属于《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40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上述软件产品,共获得收入5,486,080.06元。黄拓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制定软件产品的模型条件并对推送股票进行人工审核;胡梓聪任产品经理,协调软件产品的开发工作;张顺庆、梁倩慧任技术员,负责编写代码搭建软件产品框架;朱灿生参与软件产品推送股票的人工审核。

  上述违法事实,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认罪认罚具结书、辨认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深圳监管局认为,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黄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云财经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软件产品性质应经专家鉴定。第二,违法所得金额应按获利金额计算,需扣除相关成本支出、缴纳税费及退款金额。第三,调查程序违规,且处罚周期超过一年。第四,本案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不予处罚。

  经复核,深圳监管局部分采纳云财经关于违法所得的陈述申辩意见,对其他意见不予采纳。第一,深圳监管局有权依据查明事实,对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产品性质作出判断。第二,当事人要求扣除其非法经营期间相关成本支出及缴纳税费,没有法律依据,但当事人申辩并提供证据证明的退款部分可予扣除,深圳监管局依法从其违法收入中作出相应扣减。第三,云财经违法行为持续超过3年,违法所得548万余元,不属于违法情节轻微、应免于处罚的情形。第四,深圳监管局对本案立案调查、作出处罚,程序符合2005年《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证监会令第186号)的有关规定。

  黄拓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软件产品仅提醒用户哪些股票符合特定条件,不是荐股软件。第二,公司已通过刑事合规整改,应不予处罚。

  胡梓聪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其负责根据公司指令编写“涨停先驱者”需求文档,属于职务行为,未参与其他四款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难以知悉公司经营实质;第二,其生活困难,请求免于处罚。

  朱灿生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其主要职责为财经文章编辑,受公司临时指派参与“早盘捉妖”审核工作,不涉及推荐股票;第二,案涉软件为量化数据统计软件,非荐股软件。

  张顺庆、梁倩慧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其作为技术人员,未参与案涉产品的研发工作及公司业务决策,不具备对公司涉案业务合规性的判断能力,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复核,深圳监管局对黄拓、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第一,软件产品均能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属于荐股软件。第二,在案证据显示,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均明知公司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参与涉案软件产品的开发、运营工作,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无不当。第三,刑事合规整改或生活困难均不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理由,深圳监管局已充分考虑有关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

  一、没收深圳云财经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证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486,080.06元,并处以5,486,080.06元罚款;

  二、对黄拓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三、对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0元罚款。

  综上,云财经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11,192,160.1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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