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能源价格稳定事关民生,事关经济平稳运行,社会都广泛关注。过去一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这里有一组数据,去年1-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27%和38%,其中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达到26.6%和56.5%,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到12.9%和36.3%。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同样面对国际市场冲击,同样面对极端天气考验的情况下,依靠制度优势和保供稳价组合拳,实现了能源价格总体稳定在合理区间。去年1-11月,我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了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欧美,尤其是居民电价、气价总体保持稳定。
我国是能源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也是进口大国,在严峻外部环境下,实现能源保供稳价,特别是稳价,十分不易。过去一年的成效也实属不易。能够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把能源保供稳价作为系统工程,多措并举地推动落实,具体体现为“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增加有效供应。增加供应是稳定价格的前提,大力推动释放先进产能,提高能源生产能力。支持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增加有效供应。加强运输协调,做好产运需衔接。
二是着力完善价格机制。科学定价机制是稳定价格的核心。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合理调整煤电上网电价区间范围。坚持保障民生,居民用电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道气覆盖范围内的居民用气执行门站价格政策。
三是着力用好中长期合同。签订中长期合同是对冲价格波动影响的重要措施。鼓励国内企业早签多签进口长协,提前锁定进口资源。全面提升国内长协的签约履约率,可以说能源中长期合同已经成为保供稳价的“压舱石”。
四是着力发挥能源企业保供关键作用。各类能源企业克服困难,努力增产增供。政府尽力帮助能源企业纾解困难,通过中长期合同控制成本,通过落实价格政策合理疏导成本,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一些企业的阶段性经营困难,为能源保供稳价创造了良好条件。(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