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政府第十五届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大连市完成了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污染问题防治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块拼图”。
围绕让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一核心目标,大连市2016年6月启动《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和建议,《方案》近日终于在全省率先落地。
近年来,大连市相继开展了全市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区域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初步掌握了全市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随着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调整,大连部分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搬迁,被污染的场地若未经治理修复直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再次开发利用,将带来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方案》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定了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方案提出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10条33款共112项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该方案提出,大连市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等的必要条件。2017年起,大连市将逐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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