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重庆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大会就《重庆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成出行的暂行规定》经过实际修改完善后,颁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按照新规,重庆主城区网约车辆必须为“本地户籍”,而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则不受限制,可以是外地人。
新规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须在本市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且服务机构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在重庆市主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新规要求车龄为两年以内新车,且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毫米。其中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应在1.5T及以上,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应在1.8L及以上,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200公里。此外,网约车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退出经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
在网约车驾驶员方面,新规要求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对驾驶员户籍做出限制。
重庆市交通部门表示,此前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有效意见9458条。这些意见经过重点研讨分析、综合平衡后,按照“最大公约数”原则被吸收采纳,最后明确了网约车数量由市场调节、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限制驾驶员户籍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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