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浙江全省空气中PM2.5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好于2014年。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8.2%,约285天。
然而近年来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常常发生,引起了公众对于空气污染问题的极大关注。因此,为了尽快扭转大气污染的严峻局面,新修订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历时两年,经过多轮次调研、修改、讨论,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条例》指出。对于检查发现的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方式排放的行为,将充分运用新法赋予的高额罚款予以严格处罚。实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手段,坚决遏制大气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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