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约谈制度》
2016-01-12 16:50:0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内容摘要
由新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联合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约谈制度(试行)》。今后对自治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将被约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消息称,由新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联合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约谈制度(试行)》。

《约谈制度》紧盯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对出现以下四种情形的,约谈党政主要领导:未按期完成国家或自治区综合或专项教育督导任务,造成教育规划或年度计划目标未能按期实现;对自治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继续巩固提高措施不力或出现严重反弹;教育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约谈采取谈话方式进行诫勉提醒并督促纠正,约谈对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经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审定。(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自科技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