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主题)
申请时间:11月4日上午8时至11月19日下午5时(副题)
东南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丁健)记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2000元,申请时间为11月4日上午8时至11月19日下午5时。
通知要求,此次发放对象为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可于11月4日上午8时至11月19日下午5时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院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如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二轮申请,由院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二轮申请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
经各院校审核、公示,各地人社部门于12月5日前确认辖区内各院校审核、公示材料后,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出资金额度申请,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及时审核额度申请并做好资金保障,由各地人社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